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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臨時買賣合約之撤銷權條款

當我們買賣物業時,很多時都會經地產代理安排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相信不少人都知道,臨時買賣合約是有約束力的合約文件,即使買賣雙方最終不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仍可按臨時買賣合約條款完成交易。臨時買賣合約一般都包含撤銷權條款(除非為必買必賣的臨時買賣合約),容許買方或賣方按合約規定取消交易,但如不瞭解有關條款的運作,可能會大失預算。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中港婚姻法(三)

香港和內地均有協議離婚的規定和程序。

在香港,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可以共同填寫『離婚申請』的形式入稟法院。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a)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b)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與香港不同,在內地,離婚不一定要上法院。根據《婚姻法》,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撫養權達成協議,則夫妻雙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由婚姻登記機關作出准予離婚的決定。